半岛体育app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3-04-21
 半岛体育app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通知的要求,执行新

  半岛体育app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通知的要求,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做了相关规定。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做了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5号和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伟星新材”)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或“本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标准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核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相关资质等情况,认为其执业团队经验丰富,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其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独立公正、恪尽职守,其出具的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满足聘任条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从事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的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诚信、独立、公正的原则,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从专业角度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履行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其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的子公司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设”)、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及其子公司临海市伟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科技”)、浙江伟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文化”)、上海伟星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光学”)等发生接受劳务、房屋租赁、零星购销等业务,2022年度上述业务的发生金额合计为2,715.91万元,2023年度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2,650万元。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本议案时,金红阳先生、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冯济府先生、谭梅女士等5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浙江建设成立于2001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牟再辉先生,注册资本为7,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等,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巾山东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0,105.64万元,净资产为11,118.60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8,656.23万元,净利润1,001.01万元。

  (2)伟星股份成立于1988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蔡礼永先生,注册资本为103,720.5556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钮扣、拉链等服饰辅料的制造与销售,住所为临海市花园工业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77,316.7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89,521.42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62,806.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888.53万元。

  (3)化学科技成立于1998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徐友撑先生,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材质产品的电镀加工,住所为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二大道。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3,176.71万元,净资产为3,301.98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0,313.43万元,净利润-608.01万元。

  (4)伟星文化成立于2002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冯济府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广告、咨询服务等,住所为杭州市文三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218.47万元,净资产为1,212.70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06.06万元,净利润50.25万元。

  (5)伟星集团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实业”)成立于2001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明珩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商贸等,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齐金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829.32万元,净资产为419.21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39.43万元,净利润-105.98万元。

  (6)上海光学成立于2002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施兆昌先生,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眼镜片等光学制品的制造与销售,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金汇经济园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992.14万元,净资产为6,537.59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327.52万元,净利润770.81万元。

  (7)上海视工坊眼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工坊”)成立于2013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陈标新,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主营业务为眼镜及配件的销售等,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9.59万元,净资产为86.75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68.26万元,净利润48.14万元。

  由于公司与浙江建设、伟星股份、化学科技、伟星文化、上海实业、上海光学、视工坊同为伟星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对关联法人的定义,公司与上述等伟星集团的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与上述等伟星集团的子公司发生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经营实力和支付能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性较小。

  (1)浙江建设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市政工程施工、绿化养护,主要系其园区市政设计及施工能力较强,同时对公司文化和工业园的市政规划比较熟悉,有利于提高公司园区市政工程建设和绿化施工的效率。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化学科技进行管件电镀加工服务,主要系其设备先进、技术精湛、产品及服务质量较好、价格公允且双方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利于保障公司相关产品的品质和交期。

  (3)伟星文化为公司提供品牌宣传、管理咨询、广告等服务,主要系其对公司文化和经营理念较为熟悉,咨询管理服务细致、到位,有利于公司的品牌形象宣传和提升。

  (4)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与伟星股份、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材”)与上海实业发生房屋租赁业务等,有利于双方的内部管理,提升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5)上海新材与上海光学存在水电费结算情况,该交易的发生对双方利益均能得到切实保障。

  (6)因实际需要,伟星集团的子公司可能会继续向公司零星采购管材、管件等产品;公司可能会继续向视工坊等零星采购镜片等产品。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政府定价和参照周边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虽然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不超过2,650万元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行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种类: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第三章第二节委托理财”规定的相关产品。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开展的是相对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开展业务,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投资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投资品种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第三章第二节委托理财”规定的相关产品。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虽然公司开展的是相对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开展业务,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1)公司明确专人负责投资理财业务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2)公司财务部负责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相对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产品,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避免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下的各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审慎原则对各项投资、理财业务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证券部负责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致力于股东利益最大化,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让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时,该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程序和内控程序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592,077,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中高档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与销售,产品分为三大系列:一是PPR系列管材管件,主要应用于建筑内冷热给水;二是PE系列管材管件,主要应用于市政供水、采暖、燃气、排水排污等领域;三是PVC系列管材管件,主要应用于排水排污以及电力护套等领域。同时,公司围绕“同心圆产品链”战略,积极拓展新品类业务,主要有家装防水业务、净水业务等,目前该类业务总体规模较小,发展速度较快。

  公司业务分为零售业务和工程业务。零售业务主要依托经销渠道进行经营,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重要来源;工程业务主要通过直销和经销的方式经营,稳步健康发展。

  近两年来,受大环境影响,加之原料价格波动较大、应用领域市场震荡、阶段性能源短缺、企业运行成本增加等因素,塑料管道行业发展遇到较大挑战,整体承压前行,大部分企业发展较为艰难,总体利润水平较低。2021年,国内塑料管道总产量约1,660万吨,同比增长约1.5%。2022年行业总产量增长率将艰难持平或首次出现负增长。总体来说,虽增长速率有所波动,但行业体量仍然可观,塑料管道产品在市政给排水和农业等传统应用领域市场占有率相对稳定。同时,塑料管道行业在压力中激发动力,在挑战中抓住机遇,2022年在加强科技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推动绿色化发展、加速产业升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行业发展虽略有波折,但整体保持着稳健的发展态势。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应用领域拓展。塑料管道产品应用领域逐步拓宽,不仅在传统的建筑及市政给排水、燃气、供热及农业等领域的应用比例不断提高,在新兴通讯、交通、化工、核电等应用领域也有了很大的突破。

  二是行业集中度提升。近年来,行业中两级分化现象更加明显,重视品牌、质量过硬的规模企业在逆境中具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小企业生存难度进一步增大,有的甚至已经停产、转产、破产,行业集中度在进一步提升。

  三是智能化水平提升。受劳动力成本日渐上升等因素的影响,行业企业越来越重视智能化发展和数字赋能,更加关注生产效率及自动化程度提升,机器换人、远程控制等智能化建设力度及规模逐渐扩大,既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也保证了生产质量的稳定。

  四是创新能力持续加强。由于应用领域的需求提升,市场竞争的加剧,带动企业对新产品研发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基础研究、技术开发进一步加强,对科技成果、新技术更加关注,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应用型技术的攻坚力度加大,很多企业建立研发中心,产学研融合深度提速,专利技术不断增加,高性能新产品、系统配套水平研发速度加快。

  五是品质化发展步伐稳健。随着市场压力的不断增大,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打铁仍需自身硬”,更加关注产品的品质,珍视品牌的力量,以及重视产品附加值的提升。行业品牌化建设成果显著,部分企业品牌宣传模式已形成一定的代表性;科技创新的提升,进一步助推品质化建设。行业中出现越来越多的单项冠军、尖精特新企业、小型巨人企业。

  六是市场认可度显著增强。塑料管道产品的市场认可度显著提高。在诸如北京冬奥会场馆建设、亚运会场馆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中广泛应用,充分发挥了塑料管道产品高效、节能、环保等方面的优势,提升了塑料管道产品的市场美誉度。

  七是行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行业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①结构性产能过剩较为严重;②原辅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制约行业发展;③企业运行成本持续增加;④用户市场剧烈动荡及多重因素导致的市场需求萎缩;⑤市场竞争依然激烈,存在一些不重视质量,以“价”取胜现象……此外,产品创新方面动力仍有提升空间,产品质量水平参差不齐、施工质量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需要持续重视。

  公司设立于1999年,是国内PPR管道行业的技术先驱,在塑料管道行业首创“星管家”服务品牌,成为行业服务标杆,引领行业技术研发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公司也是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管道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曾荣获“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十强企业”“中国轻工业二百强企业”“中国塑料管道行业十强企业”“中国塑料行业突出贡献单位”“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等多项荣誉,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口碑。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红阳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592,077,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计派发955,246,792.80元。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该报告及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3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聘任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

  10、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金红阳先生、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冯济府先生、谭梅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等。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对此,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等。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阀门和旋塞研发;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等内容,具体以工商核定为准。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制度的修订,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上述具体修改内容对照详见附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15日在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悦湖酒店(原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及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2、活动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参与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红阳先生,董事、董秘兼副总经理谭梅女士,财务总监陈安门先生,独立董事郑丽君女士。

  为了提高交流的效率和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请投资者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10:00前访问(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4、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红阳先生,董事、董秘兼副总经理谭梅女士,财务总监陈安门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作调整)。

  5、预约登记:请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证券部进行预约登记(节假日除外),以便做好活动接待安排。

  (4)电话;传线)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邮政编码:317000

  (7)登记和参会时提交的文件要求: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登记时请提供复印件,参会前请出示原件,公司将对其进行查验,并保存留档资料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1)公司证券部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工作。

  (2)为提高接待效率,在预约登记时,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将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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