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体育app官方政策③|直接申请施工二级资质各省技术负责人业绩整理。数据等级要求?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3-08-03
 半岛体育app原标题:官方政策③|直接申请施工二级资质,各省技术负责人业绩整理。数据等级要求?  ▎来源:江苏、浙江、广东、上海、甘肃、新疆、云南、辽宁等省住建厅、住建委官网发布、  自11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施工企业迎来利好政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目前施工二级资质审批由各省厅负责,那么在考核要求中,技术负责人

  半岛体育app原标题:官方政策③|直接申请施工二级资质,各省技术负责人业绩整理。数据等级要求?

  ▎来源:江苏、浙江、广东、上海、甘肃、新疆、云南、辽宁等省住建厅、住建委官网发布、

  自11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施工企业迎来利好政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目前施工二级资质审批由各省厅负责,那么在考核要求中,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是否需要入库,是否有数据等级要求呢?

  11月24日上海市住建委发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调整有关事项通知》企业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常见问题解答)中提到:

  企业申请1个或多个类别资质的,技术负责人的资历、专业、职称、业绩、注册执业资格应满足各类资质标准要求,应在申请表中明确每个类别资质的1名技术负责人。同一个技术负责人能分别满足所申请类别资质的相应标准要求的,可以同时明确为多个类别资质的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工程业绩的填报由个人在“建设工程企业从业人员个人从业信息采集与维护”中自助完成,并如实完整填报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及技术指标、开竣工时间等项目信息。

  企业和个人应对资质申请中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职称人员需如实签署《个人信息用于资质申请知情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技术负责人填报的本市业绩将通过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核实,填报的外省市业绩将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随机采取业绩征询方式进行核实。

  11月23日甘肃省发布《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及直接申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常见问题解答中提到: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文件等证明材料,相关信息原则上需经项目所在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确认,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官方网站可查询,无网查信息或证明材料无法明确业绩真实性或人员业绩对应关系的,审查机关通过函询相应业绩主管部门或查验人员业绩项目任职期间社保缴纳情况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例,需满足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的业绩标准4类中的2类即可,不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业绩年限,不限制技术负责人所在企业资质等级。

  技术负责人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文件等证明材料,原则上入四库一平台,未入库的以函询或社保查验方式核实。

  新疆住建厅发布《关于新疆工程建设云资质审批及历史业绩补录功能升级的通知》中提到:

  疆内业绩从新疆工程建设云业绩库进行选择;疆外业绩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同步获取业绩信息。相关业绩等级要求为A级业绩或资质认定业绩环节为标A业绩,对于非A级业绩无法选择或从全国平台同步获取。

  技术负责人业绩入省业绩库,或四库一平台,并且业绩为A级。相关业绩等级要求为A级业绩或资质认定业绩环节为标A业绩,对于非A级业绩无法选择或从全国平台同步获取!

  12月5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提到:

  企业及个人业绩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指标库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2〕352号)有关规定执行,未进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业绩指标库的工程业绩,不作为申报资质有效业绩认定。

  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力等方面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业绩及技术负责人业绩,未进入省平台业绩指标库,由江苏省厅会同各专业厅局和部门认定。

  除交通、水利、通信、电力等资质外,其他资质的技术负责人业绩需要入省平台。

  广东省三库一平台发布企业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常见问题中提到:

  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的业绩不少于2项。对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标准,需满足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的业绩标准4类中的2类即可,不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业绩年限,不限制技术负责人所在企业资质等级。

  申报企业应填报个人业绩资料,并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工程项目的16位项目编号,未要求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的可不填写项目编号。

  个人业绩还需上传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的“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原件扫描件,不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技术负责人业绩部分要求入库,我们询问了广东省厅,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技术负责人业绩需要入库,其他资质没有明确要求。

  12月9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提到: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个人业绩指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

  企业申请上述建筑业企业资质前,需将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及个人业绩等信息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供浙江政务服务网提取使用。

  自发文之日起,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个人业绩全部按照属地核查原则审核入库,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属地个人业绩真实性,将个人业绩审核表上传至监管服务系统;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发函核实省外个人业绩真实性,将省外回函上传至监管服务系统;涉及专业厅局相关资质的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由专业厅局负责审核并将个人业绩审核表上传至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原已入库未经审核的个人业绩提取使用时,需按照现有规则予以审核确认。

  ①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个人业绩指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

  11月29日,云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提到: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工程业绩及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自2022年12月1日起将全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一核实线日泰安市行政审批局发布《关于建筑业企业二级资质申报有关事宜》,中提到:

  需确保真实可查,业绩工程名称、项目规模指标、项目起止时间、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必要信息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辽宁省11月25日辽宁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提到:

  重点关注企业主要人员是否存在挂证等行为。对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我厅将按照《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11〕200号)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明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本通知第三条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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