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体育app建材YK01 :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3-06-05
 半岛体育app建材YK01 :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原标题:建材YK01 :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一、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1年 9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17号批

  半岛体育app建材YK01 :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原标题:建材YK01 :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一、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1年 9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17号批复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名称为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品种一债券简称为“建材 YK01”,债券代码为“115439”,品种二债券简称为“建材 YK02”,债券代码为“115440”。

  三、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四、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9,515,185.09万元(截至 2023年 3月末,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 1,304,060.52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及 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算术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债券交易系六、本期债券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2年,以每 2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品种二基础期限为 3年,以每 3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两个品种双向回拨。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

  八、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50%-3.50%,品种二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70%-3.7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3年 6月 6日(T-1日)向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3年 6月 7日(T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九、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十、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手(1,000万元),超过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根据发行人 2021年 3月 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1年 5月 14日召开的 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 2021年 7月 30日董事会转授权人士签署的《关于中国建材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决定》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 过人民币 200亿元(含人民币 20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即“中国 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 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中国建材股份有 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中国建材股份 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利率区间后,向市场公布发行方式的发行 文件,由簿记管理人记录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公司债券利率及数 量意愿,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 最终发行利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 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日)

  3、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1年 9月 7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17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200亿元。

  4、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2年,以每2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品种二基础期限为 3年,以每 3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5、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10、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品种二的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11、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2年,以每 2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品种二基础期限为 3年,以每 3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12、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应在付息日前 10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13、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向偿付顺序劣后于本期债券的证券进行任何形式的兑付;(3)减少注册资本。

  14、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向偿付顺序劣后于本期债券的证券进行任何形式的兑付;(3)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 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距年度末少于 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20、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21、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每年的 6月 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利率计算复息)。

  22、本金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8、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期债券拟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在履行程序合规且报价公允的情况下也可以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

  29、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32、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5、税务提示: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 64号),本期债券按照债券利息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本期债券网下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 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 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 指定收款账户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理办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2.50%-3.50%(含上下限);品种二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2.70%-3.70%(含上下限)。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3年 6月 6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 2022年 6月 6日(T-1日)15:00-18:00将《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3年 6月 6日(T-1日)15:00-18:00,之间将以下文件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线)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附件一);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3年 6月 7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手(1,000万元),超过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3.欲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3年 6月 6日(T-1日)15:00-18:00间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无需再次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不参与网下询价、直接参与网下申购的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3年 6月8日(T+1日)15:00前将上述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按比例进行配售(簿记管理人可根据投资者申购适量取整或其他特殊情况,对边际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专业机构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与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交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2023年6月8日(T+1日)15: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划款时应注明专业机构投资者全称和“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投资者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2+N年期 (利率区间:2.50%-3.5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3+N年期 (利率区间:2.70%-3.7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重要提示: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其附件等信息披露材料。 2.参与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请将本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于 2023 年 6月 6日 15:00至 18:00间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申购邮箱:, 咨询电线.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金额,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 计计算。申购有比例限制的,请在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4.本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经簿记管理人 同意,本申购要约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 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5.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簿记时间可适当延长。簿记开始后,若申购总量不足本期债券(基础) 发行规模,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发行方案或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申购人在此承诺及确认: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 销。 2.本期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 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通过开户证券 公司债券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 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 件三)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 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3.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本申购人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本申购人将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并 将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本申购人未通 过簿记管理人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则本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 在此情况下,本申购人承诺赔偿簿记管理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4.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申购人确认,本 次申购资金( )是( )否 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 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 助。 5.申购人已阅知《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 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 B或 D,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 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是 ( )否 6申购人确认:( )是 ( )否 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 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7.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违 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8.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簿 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9.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金额 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付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 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 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10.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发行人及 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11申购人承诺遵守行业监管要求,本次各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超过其所对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规模;申 购人承诺本次申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或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