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体育app云南1100MW风电项目机组采购集中招标单机要求5-7MW
栏目: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2023-07-12
 半岛体育app为加快风电项目建设,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所属的部分风电项目采取“统招分签”的模式开展风电机组的集中采购招标,各所属风电项目招标条件如下:  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项目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1〕1052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03—530326—04—01—976510,项目业主为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

  半岛体育app为加快风电项目建设,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所属的部分风电项目采取“统招分签”的模式开展风电机组的集中采购招标,各所属风电项目招标条件如下:

  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项目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1〕1052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03—530326—04—01—976510,项目业主为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借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8:2。

  红河州永宁风电场项目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州永宁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2]54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89-01-139644,项目业主为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借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8:2;

  大姚涧水塘梁子风电项目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涧水塘梁子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2]740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04-01-564520,项目业主为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借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8:2。

  本项目招标人包括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联系单位),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1 建设项目: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红河州永宁风电场项目、大姚涧水塘梁子风电项目

  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曲靖市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以下简称“金钟风电场”)为《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的项目之一,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工程位于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地理坐标介于北纬26° 8 16 ~ 26° 43 01、东经103° 7 15~ 103° 30 31 之间,场址涉及老厂乡、五星乡、金钟街道等乡镇,海拔在2500m ~ 3900m之间。规划场址拟利用山脊总长约70km,场区范围约90km2。规划场址海拔较高,其上风向无高大山脊遮挡,场址成风条件较好。场址内不良物理地质现象不发育,山体稳定性较好,有布置风机的地形地质条件。拟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及1座110kV升压站。其中以35kV连接线kV线kV线kV金钟变。

  红河州永宁风电场项目:永宁风电场工程位于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中部及南部、弥勒市东部区域,场址区主要由近似呈南北走向的两条主山脊及支脉构成,山脊地形总体连续,场址地理位置介于 东经 103°3432~103°5247、北纬 24°1248~24°3640,海拔高程在 1850m~2450m之间,由老尖山、阿朝及弥勒东三个风电场组成。根据地形分为东、西、南三个片区, 其中西区场址位于泸西县旧城镇瓦舍村至中枢镇既比村一带的山脊顶部,地理位置介于东经 103°3432~103°4255、北纬 24°1248~24°1851,海拔高程在 1850m~2000m之间;东区场址位于泸西县白水镇山黑村至永宁乡大密枝村一带的山脊顶部,地理位置 介于东经 103°4223~103°5247、北纬 24°1942~24°3450,海拔高程在 1900m~2450m 之间;南区场址位于弥勒市东山镇大补坎村至大栗村一带的山脊顶部,地理位置 介于东经 103°364~103°4136、北纬 24°278~24°3640,海拔高程在 1950m~2250m之间。场址区域内以石漠化土地为主,石笋、石牙出露,植被主要为低产耕地、林地。场址中心距离泸西县城直线km,距离弥勒市直线km。场址涉及泸西 县旧城镇、午街铺镇、中枢镇、永宁乡、三塘乡、向阳乡、白水镇和弥勒市东山镇,共 8 个乡镇。

  永宁风电场工程任务为发电,装机容量约750MW,考虑风电场装机容量、地理位置及附近区域电网规划情况,规划在三个片区分别建设1座220kV升压站。其中,老尖山片区升压站汇集该片区及阿朝片区的电力后,以1回220kV线kV圭山变;弥勒东片区初期以1回220kV线kV佛城变建成后π接至220kV佛城变。

  大姚涧水塘梁子风电项目:大姚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位于楚雄州大姚县南面,场址主要涉及大姚县的金碧镇,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1°17′~101°22′、北纬 25°37′~25°39′之间,是保顶山规划风电场的涧水塘梁子片区(原规划称该片区为“妙峰山”,为已建设的大中山风电场二期;后改名为“涧水塘梁子”),项目总装机50MW。

  2.4 招标范围: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和消耗品及相关服务(含运输、技术指导及培训)等,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供货范围详见《采购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

  2.5 质量标准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规程及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2.6 设备供货期:所有标段供货期计划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具体以买方发出的排产函通知为准(买方需提前3个月发出排产函通知)。

  2.7 本次招标标段的名称、技术规格(具体以采购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中要求为准)

  (1)拟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价格(含投标度电成本评分和评标价得分)、技术和商务权重分别为 50%:40%:10%,经评审的投标人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的原则每标段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并且未能现场澄清书面说明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后,作废标处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批次所有标段的投标,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风电项目中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当某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标段综合得分均第一时,按照评标顺序优先的原则中标,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参与其他项目标段评标但不再参与本项目其他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3)本次投标将根据“2.7本次招标标段的名称、技术规格中确定的标段装机规模”作为每个标段的装机规模评审标准。投标人对拟参与投标的标段,投标文件中该标段机型的合计容量必须大于或等于招标人要求的该标段“标段装机规模”,低于“标段装机规模”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2.9.1.1 若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风电项目建设模式采用了EPC总包模式,则:EPC总包模式项目标段范围内采购的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将作为甲供材料处理(甲供材料指:甲方履行招标程序,已确定了供应单位、规格、型号、价格、供货方式等商品要素的设备或材料),以招标价列入总承包合同,该部分工作内容不作为竞争。待EPC总承包单位确定后,招标人与投标人就该招标合同范围相关的所有权利义务均由EPC总承包单位承接,由招标项目单位、EPC总承包单位、投标人签订三方协议方式确定。

  2.9.1.2若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风电项目建设模式不采用EPC总包模式,则由招标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直接与投标人签订合同。

  (1)每标段招标机型和容量(或台数)没有发生变化,则每标段均为固定总价,价格不作调整,合同签订价格为中标人投标报价。

  (2)若发生因生态红线等国家政策或报批手续等原因导致项目容量、机型等变更;技术或现场施工条件影响,导致的变更,则合同金额按以下原则调整:

  ① 投标机型不变,容量(或台数)发生增减,则变更后的合同价款=实际采购台数×相应单台风机投标价格;

  ② 投标机型发生变更,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理范围内参照原中标机型价格协商合同价款变更。

  如果变更事项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前,则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按上述原则确定合同金额后,双方按变更后的金额签订合同;如果变更事项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后,则招标人与中标人按上述原则确定合同金额,并签订补充协议。

  3.1.1 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

  (1)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3) 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或以现场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4)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3.2.1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未开展2021年审计的,提供2021年有效的财务报表,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的对财务报表线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2.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在中国境内陆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在3000MW及以上,且通过240小时试运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中含产品供货范围内容的校签页、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通过240小时试运证明的相关有效文件);

  (1)与投标机型同容量等级风机机型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交型式试验报告全文);

  (2)若投标机型无法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则须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A证或有效期内的B证,需提供设计认证全文),并承诺在第一台合同设备交货前提供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提供纸质版并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2.4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1)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批次所有标段的投标,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投标。

  (2)投标人可结合各项目实际情况,考虑各标段运输距离的不同等差别因素进行报价。

  (3)投标人对于同一项目各标段对于同一机型的单价必须相同;投标人对于不同项目但是属于同一机型的裸机(设备本体)单价必须相同。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8月4日至2022年8月1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云南中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环城北路1-3号汇和大厦五楼)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4.1.2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昆明市环城北路1-3号汇和大厦五楼云南中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